首页 房产频道正文

公共绿地变“私人天井” 小区上百户业主“被受权”回绝收房

网友 房产频道 2021-01-13 09:32:27 4030 0

南京市浦口区西华龙越小区有业主反映,2020年12月底是小区交房的时间,但很多业主到现场后发现,原先说好的小区公共绿地被开发商用绿篱围了起来,成了一楼住户的私人天井,别的,原先购房合同上约定的每平方一块五的物业费,如今突然又多出了每平方一块两毛八的增值办事费,并且不交那笔物业增值办事费就拿不到房子。

【公共绿地酿成“私人天井” 小区业主“被受权”?】

陈密斯告诉记者,2020年3月底,她购置了北京城建西华龙越小区的一套房子,单价每平方32000多元。2020年12月30号,陈密斯按约定到小区收房时发现,当初开发商许诺的几处小区景不雅没有了,并且一楼的公共绿地也被绿篱围了起来:“就是一楼的门,应该是客厅前面的那一块空地,大要六七个平方,小的有六七个平方,大的不行。”

陈密斯说,当初买房时,购房合同上写得很清晰,小区的绿地都属于公共绿地,业主无权零丁占有和利用,并且售楼处公示的一份文件也显示,小区内的绿地属于公共绿地,任何业主无权擅自占用。和陈密斯统一时间买房的张密斯也说,其时购房合同约定的小区绿地是公共绿地。可是,她们发现,2020年8月份购房的业主签定的合同和他们纷歧样,此中增加了一条购置二层以上室第的业主,同意开发商将绿地附赠给一楼业主利用。

陈密斯暗示,那不是有没有同意的问题,是压根不知情,没有人来通知同意或者差别意。2020年8月的合同上就显示已经同意了,而2020年3月底签的合同上没有那些。

张密斯告诉记者:“在8月份购房的业主合同里头加了北京城建,按照法令标准,受权给了室第相邻的业主利用,就是相当于把那块地给一楼的业主用了。我们二楼以上的业主同意北京城建行使那个权力,我们都不知情,我们怎么可能同意?就算我知情,我也不成能同意。”

统一批收房的业主,为何签了两份内容差别的购房合同?记者来到西华龙越小区售楼处,找到了小区开发商北京城建,对方并未对此停止解释,称指导都进来开会了。

除了小区的公共绿地,购房合同上约定好的每平方一块五的物业费,收房时也酿成了两块七毛八,多出了一块两毛八的物业增值办事费:“增值办事费其时物业许诺说,我供给给你酒店式的大堂办事,给你接小孩,给你送快递到家门口。”

陈密斯说:“我们应该在签合同之前先知情,但是我们其实不知情。我必需签字而且要交满两块七毛八每平方米,他才给我供给物业办事。”

不只如斯,若是不交那笔物业增值办事费,连入户的钥匙都拿不到。“房产证是我的,钥匙是我的,应该是开发商把钥匙给我,而不是物业把钥匙给我。更何况物业还设置了不交物业费,不交增值办事费不给钥匙如许一个门槛,那我天然是不克不及收房的。”陈密斯说。

记者领会到,因为公共绿地被受权给一楼业主利用和物业增值办事费的问题,西华龙越小区有100多户业主回绝收房,而那部门业主连小区的门都进不去。

在民警的协调下,小区物业才同意张密斯进入小区。而强行收取每平方米一块两毛八的增值办事费,小区物业绿城物业有相关的收费根据吗?

【房产主管部分:物业增值办事费不克不及强行收取 将协调整决】

那么,西华龙越小区开发商和物业的行为,能否涉嫌违规,房产主管部分对此又会做何处置呢?

对此,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市场科工做人员暗示:“针对合同中业主可能有疑问纷歧致的处所,一个要相关部分去认定 那个公共绿地到底是什么一个认定,第二个就是协调开发企业去协商处理。”

南京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做人员说,物业增值办事费属于其他物业收费,应当本着自愿的原则,由业主和物业办事企业协商确定,不克不及强行收取。

目前,南京浦口区房产主管部分已经介入查询拜访。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关玮玮、张健报导)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播送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说明出处)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本站编辑修改或补充;本网站为服务于中国中小企业的公益性网站,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百业信息网发布此文仅为传递信息,不代表百业信息网赞同其观点,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仅供用户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建议。请读者自行核实真实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任何后果均由读者自行承担。如广大用户朋友,发现稿件存在不实报道,欢迎读者反馈、纠正、举报问题;如有侵权,请反馈联系删除。(反馈入口)

本文链接:https://www.byxxw.com/zixun/91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