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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业主拖欠1.4万元物业费,物业发律师函催讨:违约金已达1.9万元

网友 房产频道 2021-01-08 18:31:21 3826 0

认为物业工做做得不到位,应该怎么办?良多人都选择了匹敌:你办事那么差,我凭什么还要交物业费?其实,那么做是错误的,不只处理不了问题,并且随时都有可能吃讼事。据长沙媒体报导,在本地某小区,一位女业主因对物业办事不满,两年没交物业费,共计拖欠了1.4万元,成果收到了律师函,物业在催缴物业费的同时,还提出了缴纳1.9万元违约金的要求。

阿芳(化名)是某小区业主,收房才一年,房屋就呈现了开裂、渗水的问题,那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屡次去找物业反映,要求物业停止维修,但问题不断都没能得到处理。于是,从2018年4月起头,阿芳不再缴纳物业费,截至目前,已经拖欠物业费1.4万元。而物业方面,在屡次催缴无果之后,向阿芳发出了律师函。

物业方面称,阿芳的房子呈现了量量问题,因为还在量保期内,按规定应该由开发商来负责维修,物业只是起到一个协调的感化,阿芳不该该以此为理由,回绝缴纳物业费。至于违约金问题,按照两边之前签订的物业办事协议的规定,过期缴纳物业费要收取每天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总计下来,就是1.9万。

房屋呈现问题没能得到处理,欠了1.4万元物业费却要多缴纳1.9万元违约金,站在业配角度上,那无论若何都无法承受。物业方面称,关于违约金的问题,最末收仍是不收,如今都不确定,一般情况下,业主只要补交了拖欠的物业费即可。关键还要看两边协商的成果。

目前,阿芳已经与物业谈好,由物业出头具名,陪她一路去找开发商,商定维修事宜。若是问题可以得到处理,她马上补交物业费。不然,她将继续拖欠。

那一纠纷中,物业固然不承担维修义务,但没有很好地帮忙业主协调开发商维修事宜,在两年的时间里都没能处理问题,应该说办事是不到位的。但是,那仍然不是业主能够回绝缴纳物业费的理由。若是物业最末选择了告状,阿芳根本上还要补交。

做为业主,准确的维护本身权益的体例是找业主委员会,加强对物业工做的监视。若是没有业主委员会,就要留存物业工做不尽责的证据,结合其他业主,与物业协商,以至从头选聘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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