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法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法水务”)计划冲击a股市场。《大众证券报》记者发现,自2006年4月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以来,发生了一次股权转让和一次增资。两次股权变动间隔十几年,但增资价格低于之前的转让价格。此外,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等指标呈逐年下降趋势。
时隔12年,增资价格不会上涨而是下跌
江苏中法水务,立足常熟本地水市场,主要经营自来水生产供应业务、污水处理业务、水务工程建设业务、智慧水务业务。公司此次计划融资6亿元,用于城东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偿还银行贷款。
常熟江南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江南水务”)在申请IPO前一年,以40617.69万元的价格向常熟中法(江苏中法水务的前身)增资,持有四家污水处理厂,但增资价格低于12年前的股权转让价格。
2006年11月,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号文件(苏[2003]9号)精神和国家有关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水务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城建公司将其持有的中法水务49%的股份以6.01亿元的价格转让给中法投资(常熟),价格为2.23元/股。2018年4月,常熟江南水务投资其4家污水处理厂,投资估算值406,176,900元,认购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186,319,700元,占出资额的24.20%,价格为2.18元/股。
增资后不久,2018年7月10日,城建公司、中法投资(常熟)和常熟江南水务签订《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江苏中法水务有限公司”,并确定了各发起人持股数量和比例、发起人的权利义务等重大事项。城建公司持有江苏中法水务40.80%的股权,是控股股东;城市投资公司通过城市建设公司控制发行人40.80%的股权,通过间接控股股东常熟江南水务控制发行人24.20%的股权。
在更新后的招股书中,江苏中法水务解释了定价的合理性:“国有股转让是通过竞价交易实施的,由中法投资(常熟)中标,转让价格合理。”“增资价格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为定价依据,合理。”
根据招股说明书,常熟江南水务是由城市投资公司于2009年7月投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常熟江南水务成立前后,主要资产包括中法水务股权投资、污水处理相关设施、房屋及建筑物等。公司改制成立前后,常熟江南水务主要从事委托其他单位经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和泵站。但在上述增资中,常熟江南水务并未向江苏中法水务注入污水管网、四家污水处理厂泵站等相关资产。
进一步查询招股书发现,常熟江南水务在2017年至2019年、2020年1月至6月位列江苏中法水务前五大客户,其中是2017年增资前最大客户(图1)。不含税销售额5331.4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47%。增资后销售额逐渐下降到1.16%。
图1: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净资产收益率逐年下降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江苏中法水务的净资产收益率和基本每股收益在报告期内逐年下降。
具体而言,在2017-2019年和2020年1-6月,归属于普通股东的净资产加权平均回报率(图2)
在供水价格方面,我国先后制定了《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等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京q[1998]1810号),政府在制定供水价格时,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供水企业合理利润的平均水平应为净资产利润率的8%-10%(其中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主要取决于政府投资,不得高于6%;主要依靠企业投资,包括利用贷款、引进外资、发行债券或股票等方式筹集供水设施建设资金,偿还期内净资产利润率不得高于12%。
近年来,江苏中法水务先后投资了一些先进的供水处理项目和污水处理项目。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20年6月底,公司在建项目账面金额为77764.22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21.43%。未来在建项目陆续投产转入固定资产,导致公司折旧成本增加。根据公司自来水供应和污水处理业务的定价原则和价格调整机制,在满足价格调整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申请调整供水价格或污水处理服务费。但在价格调整到位之前,公司的收入增长可能并不能完全弥补在建工程投产转固后增加的成本,可能导致公司利润水平暂时下降。
江苏钟发水务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将导致折旧费用增加随着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净资产进一步增加,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会出现下降的情形。
那么,公司净资产收益率逐年下降原因是什么?是否符合《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关于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为净资产利润率8%-10%的相关规定?常熟江南水务2018年4月以其持有的四个污水厂作价40617.69万元向常熟中法增资,为何未将4座污水厂相关配套的污水管网、泵站等相关资产一并注入?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带着上述疑问,《大众证券报》记者致函江苏中法水务招股书对外披露的董秘邮箱,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记者 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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