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日从省工信厅了解到,自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以来,在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通过该政策组织实施,有效帮扶中小微企业发展。截至9月底,18家合作银行已累计发放各类中小微企业贷款255.32亿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法制环境10条措施〉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向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省自2017起设立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2018年实施。风险补偿金规模为30亿元。2017年首期10亿元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信贷引导资金5亿元和追加预算5亿元构成。2018—2019年将风险补偿金纳入年度预算,每年新增安排10亿元,目前已到位20亿元。
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工信部门撸起袖子加油干,全力推进实施进度。重点加强对各州市、各合作银行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贷款项目的推荐、审核、发放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风险补偿贷款发放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风险补偿政策宣传及贯彻落实工作,督促合作银行严格做好贷款风险防控工作,务实推动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使风险补偿机制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难方面发挥更积极更有效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13家银行成功入驻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并发布了针对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贷款的相关金融产品。按照《管理办法》明确的:“风险补偿金的5—10倍为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要求,截至9月底,18家合作银行已累计发放各类中小微企业贷款255.32亿元,放大比例达到12倍以上,已超额完成2018年20亿风险补偿金按5—10倍放大的贷款发放任务,风险补偿政策实施取得了初步的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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