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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一出租车竟持厦门证件上岗

导报讯(记者崔晓旭通讯员许传伟)他驾驶漳州出租车载客来厦门,遇执法检查时想逃避。执法人员一查发现,他用的从业资格证竟是厦门交通部门颁发的,更意外的是他年龄已超60周岁,其从业资格证件已被作废……

遇到检查就想“闪人”

8月9日上午,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海沧大队执法人员在嵩屿码头开展客运市场执法整治工作时,查处了一部漳州出租车驾驶员未取得有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经营活动的违规案件。

执法人员当时看到这辆漳州出租车往码头方向行驶,示意该车接受检查,但该车司机还想改变方向驶离,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引导该车到指定位置。执法人员刚亮证要求该车驾驶员出示车辆营运证及其从业资格证,驾驶员就迫不及待地说,车上乘客从漳州龙海要去码头坐船到鼓浪屿,现在快来不及了,让他先把乘客送过去。

执法人员告知驾驶员及乘客,该处就是嵩屿码头,并向乘客指明候船大厅方向,之后驾驶员才向执法人员出示其从业资格证及车辆证件。

从业资格证已作废

执法人员接过从业资格证一看,发现有点不对劲,该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是厦门交通部门颁发,而驾驶员驾驶的是漳州牌照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解释称:“原来有在厦门开出租车有办从业资格证,后面回漳州,厦门的证漳州那边也可以使用。”执法人员通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该车驾驶员现已超过60周岁,其从业资格证件目前已被作废。

执法人员立即对其开展批评教育,并告知其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超过之后不得从事相关道路运输活动,同时系统会对其从业资格证进行作废。

目前,根据相关规定,该车驾驶员因未取得有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经营活动,已被交通执法部门立案调查,将面临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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