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忻州公安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以来,忻州市公安局检查站勤务支队与警犬基地、高速交警、武警进一步加强联勤联动,全面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切实筑牢环京“护城河”。
8月9日9时30分许,检查站执勤民警和高速交警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E37**5的白色小型厢式货车内装载有58只野兔,却无法提供任何证件、手续和证明,执勤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进行了询问盘查。
经查,驾驶员郝某周(男,30岁,河北人)8月9日上午在忻阜高速忻府服务区接上他人送来的58只野兔准备运往河北沧州。经高速公路动物检查人员进一步现场检验,该批活体动物没有防疫、运输、消毒等手续和证明,根据有关规定,检查站勤务支队执勤民警立即对人、车、物进行管控,并及时移交山西省森林公安局五台山分局门限石派出所进一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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