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建筑物的防雷,想必大部分电气人员都不陌生了。但是如果说到建筑物防雷等级划分及防雷装置安装要求,可能不少电气人员都是一知半解的,对于一些电气初学者更是一问三不知了。我们都知道建筑物防雷包括防直击雷和防感应雷。防直击雷就是引导雷云与避雷装置之间放电,使雷电流迅速流散到大地中去,从而保护建筑物免受雷击。而建筑工程常用的防雷措施有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避雷器、均压环及金属导体等电位连接等的施工和安装。那么建筑物防雷等级如何划分?防雷装置安装要求具体又是什么呢?下面本文详细地给大家介绍一下,看完文章希望能给广大电气人员一些参考。
▶ 01 雷电分类及防雷分级划分
一、雷电分类
※ 雷电按其传播方式分为以下三种:
(1)直击雷
◆雷电直接击在建筑物,包括电气装置和构筑物上,产生电效应,热效应和机械效应。
(2)感应雷
◆ 雷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了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他可能是金属部件间产生火花。
◆ 静电感应是当雷云接近地面,在架空线路或其他导电凸出物顶部感应大量电荷。雷电放电后,架空线路或导电凸出物上的感应电荷将转换成强烈的高电压冲波。
◆ 电磁感应是由于雷击后,巨大的雷电流在周围空间产生迅速变化的强磁场引起的。这种磁场能使附近金属导体上感应出很高的电压。
(3)球形雷
球形雷简称球雷,是雷电放电时形成的发红光,橙光,白光和其他颜色光的火球。球形雷是一团处于特殊状态下的带电气体。球形雷常沿着地面滚动或者在空中飘荡能通过眼窗门窗,烟筒等侵入室内。大多数球形雷消失时,伴有爆炸,会造成建筑物和设备等损坏以及人畜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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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物防雷分级
(1)一级防雷
1)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人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2)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3)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2)二級防雷
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3)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4)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5)具有1区爆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6)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7)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8)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9)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3)三级防雷
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4)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5)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6)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注:耐雷水平雷击线路时,其绝缘上不至于发生闪络的最大电流幅值或能引起绝缘闪络的最小雷电流幅值,(电气设备或其他设备能承受的最大雷电流冲击而不至于损坏时的电流)单位为kA。
▶ 02 建筑物防雷装置及其安装的要求
一、建筑物防雷装置
◆ 接闪器:吸引和接受雷电流的金属导体,常见接闪器的形式有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或金属屋面等。
◆ 引下线:将接闪器收到的雷电流引至接地装置。引下线一般采用圆钢或扁钢制成,或利用建筑结构中的主钢筋。
◆ 接地装置:接收引下线传来的雷电流,并以最快的速度泄入大地。接地方式分为联合接地(R≤4Ω)和独立接地(R≤10Ω)。
◆ 浪涌保护器(避雷器):作用是把窜入电力线、信号传输线的雷电流泄入大地,保护设备不受冲击。
二、建筑物防雷设计和安装的要求
※ 防直击雷装置引下线的数量和间距规定如下:
◆ 为防雷装置专设引下线时,其引下线的数量不宜少于两根,间距不应大于25m。
◆ 当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时,其引下线的数量不做具体规定,间距不应大于25m。建筑物外廓易受雷击的几个角上的柱子钢筋宜被利用。
◆ 构筑物的防直击雷装置引下线一般可为一根,但其高度超过40m时,应在相对称的位置上装设两根。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构筑物中的钢筋,当符合本章第12.8.6条的要求时,可作为引下线。
◆ 防直击雷装置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其接地装置宜和电气设备等接地装置共用,防雷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及不共用的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相连。
在共用接地装置并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当符合本章第12.9.8条的要求时,应利用基础和圈梁作为环形接地体。
※ 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 对电缆进出线,应在进出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等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如电缆转换为架空线,则应在转换处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 对低压架空进出线,应在进出处装设避雷器并与绝缘子铁脚连在一起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当多回路进出线时,可仅在母线或总配电箱处装设避雷器或其他形式的过电压保护器,但绝缘子铁脚仍应接到接地装置上。
◆ 进出建筑物的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就近接到防雷和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
◆ 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带或避雷针的引下线和接地装置,距周围架空线及架空管道的空气距离应满足公式12.4.5-1或12.4.5-2的要求,距周围地下各种金属管道及其他各种接地装置的距离应满足公式12.3.6-4的要求,但不应小于2m。如达不到时,应将各种接地连在一起。
◆ 进出建筑物的各种金属管道及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应在进出处与防雷接地装置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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