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宗兆洋 通讯员 李峰
为贯彻落实《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细化互联网广告相关经营主体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强化监管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有的放矢,多措并举,以治理“体验”短视频广告为重点,开展互联网广告领域整治工作。
以宣传为先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知晓率。对辖区广告企业、电商公司及网络主播等从业人员重点宣传,切实提高广告主体履行法定义务的意识。
以治理为手段。综合运用网络监测、日常监测、投诉举报等手段,紧扣食品经营、医疗美容、教育培训等重点民生领域,以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附加购物链接等短视频未显著标明“广告”为整治内容,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加大治理力度,以监管实效推进互联网广告健康有序发展。目前,已排查企业30余家,并向7家短视频发布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达人探店、体验分享等短视频中标识“广告”,限期未整改将予以立案处罚。
下一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将继续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完善日常执法监测措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切实有效规范探店、分享类短视频广告违规行为。
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提醒市民,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否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对附上链接实现跳转的探店、分享、测评类短视频须明确标明“广告”字样,不得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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