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3年度全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3〕45号)要求,近日,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报送2023年度全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参评对象范围、申报评审政策、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材料审核及报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一、参评对象范围
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网络安全研究、网络安全产品生产、网络安全技术应用、网络安全服务等方面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才。
外省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我省进行职称评审的,需向江苏省职称办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专业技术人才,如需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江苏省职称办核准同意后进行。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2023年度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按照《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8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
(二)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规定,符合网络安全工程职称对应的职业资格,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五)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材料。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不得多头报送。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职称申报采取线上填报、线下同步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
(一)线上填报。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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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人员应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资格条件》要求提交个人业绩等纸质材料。申报人员应通过所在单位进行申报,由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并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属设区市市委网信办或省级有关部门(单位)。
主要申报纸质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3份;
2.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申报级职称人员简介(公示)表(见附件3),16份;
3.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继续教育相关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任期内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6.任期内主要完成的发明专利、研究课题、工程技术项目等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7.任期内标志性论文、著作材料;
8.符合破格申报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3至材料8,请按照《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由前至后编好页码,并将页码填入《目录》页,《目录》作为申报材料的封面一并装订。材料1、2不装订入册,与装订后的材料一并放入材料袋内提供。
上述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或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核实签字并盖章。
申报有关文件和表格可在江苏网信网-服务互动-通知公告栏查阅和下载(/)。所有表格内容和格式不得调整。
四、材料审核及报送
(一)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发表论文或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在《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申报级职称人员简介(公示)表》(见附件3)中提出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设区市市委网信办或省级有关部门(单位)。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主管部门审查。设区市市委网信办或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材料报送。各设区市范围内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由各设区市市委网信办复审后统一报送,中、初级职称由各设区市自行组织开展,如暂不具备评审条件,可委托高评委进行评审。省各有关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网络安全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职称,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复核后统一报送材料。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材料报送地址为:南京市玄武区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李文正楼四楼(江苏省网络空间安全学会),联系人:王老师 025-83793230 13851813679。申报材料请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
(材料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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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信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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