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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案例】公交公司采购招标中样车测试公证案

【公证案例】公交公司采购招标中样车测试公证案

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采购300余辆电动公交车,项目预算约2.6亿元,公交公司向社会公开招标,参与投标的企业应向招标人提供己方车辆的性能数据。

公交车作为公共交通运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际行驶运营的数据更符合招标的要求,故招标人决定本次招标,增加对投标人提供的样车进行实地测试。

为了保证整个测试活动公平、公正,招标人同时向我处申请对样车的测试过程进行保全证据。

这是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首次以样车实测数据作为投标的重要依据,也是首次将公证机构引入公交车辆集中采购。

公交车采购事关民生,且也是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在集中采购过程中引入公证机制,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立即组织骨干公证员和申请人的相关专家、技术人员一起,研究制定样车测试方案,在保证测试的专业性、科学性的前提下,由公证员提供专业的公证意见,确保测试结果的合法性、完整性、关联性。

经过多日的商讨和修改,最终确定样车测试分为刹车性能测试、电机噪音评测、样车工况满载测试三个部分。

2021年10月20日,我处公证员来到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某地的公交公司车辆停放场,对样车测试进行保全证据。

第一个测试项目是刹车性能测试,根据预先制定的方案,招标人确认了初速度的范围,只有在初速度达到该范围内时测出的结果方为有效,每辆样车进行三次测试,取最佳最佳制动距离为最终测试结果。

在公证员的监督下,由厂商的驾驶员驾驶样车,在速度达到规定的范围内时进行刹车,由工作人员记录每辆车的最终测试结果,并在剔除初速度不符合的结果后,将最终结果汇总成表。

第二项测试为电机噪音评测,根据测试方案,在相同时间段、相同天气条件下、相同的速度区间、相同的测试位置、同样关闭空调的情况下,由专业检测机构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对电机噪音进行了检测,将结果记录并汇总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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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项测试是样车工况满载测试,考虑到样车的码表并非一定准确,测试人员首先在公证员的监督下,进行了2.4公里的里程测试,比对码表的里程数和测试里程数,计算出每一辆样车码表的校验率。

之后,工作人员在每辆样车上装上合计1500公斤的沙包等物体,模拟公交车在实际行驶过程中的载重,沙包的称重过程也由公证员进行现场监督。

为了保证公平,驾驶样车的试驾员的分配也进行了抽签,三十名试驾员参与抽签,随机抽出其中的十四人分别驾驶七辆样车(每车两人),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工作人员记录初始码表数值,并确认电量达到100%、空调开至26摄氏度后,按照预定的路线进行测试行驶。根据预定方案,招标人设定了一个目标里程,当样车行驶达到目标里程时,由公证人员记录剩余电量,如未达到里程数,但电量已为0,则记录码表里程数,并根据之前测试得到的校验率,计算出实际行驶里程数。

经过接近十小时的测试行驶,在公证员的监督下,所有样车全部完成测试。

本次样车测试结果将作为招投标评标环节的重要依据,公证员在第一时间整理结果,于开标前出具了公证书。

本次集中采购中引入公证机制,提高了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准确性,大大的节省了项目预算,使国有企业更合理使用了采购资金,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这也是公证机构介入集中采购领域的重要尝试,拓展集中采购中的法律服务市场,充分发挥公证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有着积极、重要的意义。

案 例 简 介

公 证 书

(XX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XX。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刘甲,男 ,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因XX车辆采购需要,为固定证据,特委托刘甲向我处申请对XX车辆采购样车中测试情况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员童X、谢X、屠XX、章XX、滕XX、杨XX、张XX、陆XX于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至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来到杭州市上城区XX停车场对样车测试进行了保全证据。经查看,停放于XX停车场共七辆样车,申请人对样车分别进行编号(1至7号)。根据《XX样车实测测试方案》,本次样车测试主要分为三部分,分别为刹车性能评测、电机噪音评测、样车工况满载实测。

一、刹车性能检测流程

样车由厂商驾驶员负责驾驶,从起始线出发,至刹车线附近,以32-40kw/h的初速度进行急刹测试。上述过程由杭州金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提供检测设备并进行检测,每次检测完毕后杭州金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根据检测设备打印的结果现场填写《车辆刹车性能评测表》(详见附件2)。上述七辆样车检测过程由公证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摄像。七辆样车检测完成后,由申请人汇总并制作《车辆刹车性能评测汇总表》(详见附件1)。

二、电机噪音检测流程

由杭州金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人员对车辆进行上检测线空转操作,达到50km/h时,由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进行噪音检测(匀速检测5分钟)。每车检测完毕后现场填写《电机噪音评测汇总表》(详见附件3),上述七辆样车检测过程由公证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摄像。七辆样车检测完成后,由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测试结果通知单》(详见附件4)。

三、样车工况满载实测流程

本次实测为满载实测,正式实测前,申请人分别了进行了“样车码表实测”、“样车装车1.5吨沙包称重装车”的准备工作,现场形成了《码表检验信息表》(详见附件5)、《沙包称重装车登记表》(详见附件6)。为了体现公平性,申请人同时开展了每车随车人员(2名驾驶员、1名纪检监督人员、机务修理人员)的抽取,并现场形成了《公交试驾员抽取结果记录表》(详见附件7)、《纪检监督人员抽取结果记录表》(详见附件8)、《机务修理人员抽取结果记录表》(详见附件9)。实测准备工作完毕后,由驾驶人员驾驶样车在指定路线进行实测。现场填写了《公交样车工况满载实测表》(详见附件10)。上述过程由公证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摄像。全部结束后,由申请人汇总并制作《公交样车工况满载实测汇总表》(详见附件11)。

上述七辆样车全部测试完毕后,本公证员将现场拍摄取得的视频拷贝保存至U盘,U盘共计八个(详见附件12)。

兹证明本公证书所附的《车辆刹车性能评测表》、《车辆刹车性能评测汇总表》、《电机噪音评测汇总表》、《码表检验信息表》、《沙包称重装车登记表》、《公交试驾员抽取结果记录表》、《纪检监督人员抽取结果记录表》、《机务修理人员抽取结果记录表》、《公交样车工况满载实测表》、《公交样车工况满载实测汇总表》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本公证书所附的《检测报测试结果通知单》均系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现场检测后出具,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U盘内的视频均系在上述现场拍摄取得,均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件1:《车辆刹车性能评测汇总表》

附件2:《车辆刹车性能评测表》

附件3:《电机噪音评测汇总表》

附件4:《测试结果通知单》

附件5:《码表检验信息表》

附件6:《沙包称重装车登记表》

附件7:《公交试驾员抽取结果记录表》

附件8:《纪检监督人员抽取结果记录表》

附件9:《机务修理人员抽取结果记录表》

附件10:《公交样车工况满载实测表》

附件11:《公交样车工况满载实测汇总表》

附件12:密封袋1个(装有U盘8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国立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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