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我进入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当时就签了一年合同,现在已经上班三年多了,之后没有再签订过劳动合同,至今公司不肯给劳动合同给我,我已经要了多次,也没有结果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月5日金螳螂三分公司人事朱XX联系我说我去年(2014年)年底的个人评分很低,要扣年薪还要被公司淘汰(以上内容有录音证明),我当时就很奇怪,因为个人的评分是需要个人先自我打分然后再由公司工管部领导和部门领导共同确定的,2014年我的评分我是知道分数的,是很正常的分数,按公司的标准是不会被扣年薪的,更不会被淘汰,我就要求把评分表拿出来看一下,人事说有的,在苏州总公司,要我去公司查看,后来没有几天公司年薪打款到帐我发现被扣了1万元(跟前两年年薪相比,有工资卡记录证明),因为夹着春节假期而我当时的工作地点在山东不方便去苏州只好春节后再说,2015年春节后2月27号人事朱XX打电话给我要我去苏州公司谈工作的事情,2月28日我应人事通知去苏州公司,当问及年前因个人评分低被扣1万元年薪的事情,我一再要求看我的评分表,但是人事朱XX打电话找你找他就是拿不出来,后来就说我不能胜任工作,要我主动打离职报告,我不同意,当天打了苏州12333劳动举报电话反应情况,工作人员说可以要求公司出书面辞退通知书,于是我在当天(2月28日)打电话给朱XX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辞退通知书(有通话详单和录音证明),朱XX要我回老家等书面通知(我不是苏州人),一直等到3月12号我才收到了书面通知,而且还是在我中途两次电话向朱XX催要又打苏州劳动局举报电话反映相关问题后才收到的(有通话详单和录音证明),但是通知的内容却是我从2月27号起无故不上班,严重违反公司的制度,属于自动离职,要我去公司办离职手续,我被逼无奈又在3月25号去凤凰街苏州市劳动局投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我的工资(2月份工资至今未发),并支付补偿金,3月30日,苏州劳动局和我联系,说金螳螂公司已于3月18日支付了我2月份的工资并现在要求我去上班,我已经无语了,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收到2月份的工资(有银行工资卡记录为证),以往公司的工资都是次月的24号发放的,于是我又于3月31日联系人事朱XX(有通话详单证明),她说我的工资已经冻结了,要等我去公司办完离职后才给,我还想问怎么回事的时侯她已经挂了。
金螳螂装饰公司因实际控制人朱兴良涉嫌行贿,被检察机关批准执行逮捕后公司业务量可能受影响,为减少依法辞退员工的成本捏造事实,欺压员工,逃避法律责任,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劳动员的合法权益,我已在劳动主管部门的建议下将劳动仲裁申请书递交到苏州市工业园区劳动仲裁委,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还我一个公道,我在这里发帖就是希望大家都知道金螳螂公司不为人知的阴暗面,也希望在金螳螂公司有同样经历的同仁能站出来一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希望金螳螂公司能迷途知返,作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和一个有良心的公司,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出自已的一份力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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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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