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管理局是省级行政区域内通信行业的主管部门,实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信息产业部为主的管理体制上海通信管理局。前身是各省的邮电管理局,1998年3月9日,信息产业部(2008年3月改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原邮电部和电子工业部的基础上组建,此后几年,各省通信管理局陆续成立。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电信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上海通信管理局,对本地区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实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
2、负责受理、核发本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设备进网管理上海通信管理局,会同地方价格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管理本地区的电信服务价格与服务质量;
3、保证公用电信网的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上海通信管理局,协调电信企业之间的经济与业务关系;
4、根据授权上海通信管理局,负责电信网码号及其他公共电信资源的分配与管理;
5、组织协调通信与信息安全、党政专用通信和应急通信工作等;
6、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上海通信管理局。
各个省级单位都设有通信管理局上海通信管理局,它是属于
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直属单位上海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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