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在一健身机构购买私教课程,因私教离职,无法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消费者要求退款,健身机构无故拒绝。
接到百姓诉求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最终,以涉嫌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十)项“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最终对该机构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502元,罚款130514元,共计罚没款142016元的处罚。
重点整治“七点”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结合第二批“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兴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针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预付卡”消费乱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
●一是未经登记注册或未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许可的无证照经营者;
●二是未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发卡备案的经营者;
●三是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消费者提出合理退款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投诉反映强烈的经营者;
●四是未履行法定程序易名换主、地址变更的经营者;
●五是因停业、歇业或者场所迁移等原因,未对消费者说明原因,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无法联络的经营者;
●六是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经营者;
●七是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经营者。
成效显著
截至目前,大兴区市场监管局对健身、美发、教育培训等领域的“预付式消费”立案调查34件,曝光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例,对相关经营单位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与此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自媒体等多种途径,加强舆论引导,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增强经营者诚信和自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消费提醒“五要”
No.1
要慎重选择。要选择证照齐全、资质齐备、信誉度高、评价较好的经营者。
No.2
要细化约定。在办理预付费卡的时候,要仔细了解和阅读办卡说明,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尽量对商家服务人员、服务项目、使用期限、退卡事宜等进行书面约定,将约定内容落实到纸面上。
No.3
要小额投入。对待商家宣传的优惠要保持清醒,选择适合自己的消费习惯进行充值,切莫被商家宣传优惠折扣迷惑而冲动消费,尽量避免一次性预存大笔金额,以免商家停业走人、携款潜逃导致自身财产损失。
No.4
要留好证据。选择预付式消费后,一定要保存好预付凭证、合同或协议、宣传单、发票收据等证据,发生消费纠纷后能做到维权有据。
No.5
要理性维权。如果与商家发生了争议,首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相关部门投诉寻求帮助解决;对“关店跑路”的要妥善保管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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