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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杂谈]中域电讯产品质量无保障,售后服务形同虚设遭众消费者投诉(转载)

《商品与质量》周刊社5月报道:

  荣誉在背后,重任在肩上,挑战在面前,中域电讯将持之以恒地以市场和消费者为导向,专注移动数码事业,树立行业服务典范,为打造中国最优秀的移动数码连锁服务品牌而不懈努力中域电讯。从以上中域电讯的服务宗旨中我们不难看到,中域电讯坚持以消费者为导向,树立服务典范。那么,在实际的服务过程中,中域电讯的宗旨体现在何处?

  2009年,本刊记者已将收到的11起投诉反馈给中域电讯,并且中域电讯及时地做出了处理和解决中域电讯。然而2010年至今,本刊记者再次收到5起新的投诉,其中投诉内容涉及:更换主板两次未提供保修卡和有效记录;新购手机出现严重划痕,不予更换;售后服务不及时,服务态度差;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新购手机两次更换后,无法正常充电。投诉地区覆盖:湖南省、吉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

  中域电讯将如何面对以上众多消费者投诉呢中域电讯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中域电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中域电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消费者的投诉置之不理

  据悉,中域电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4年(前身为广东中域电讯连锁有限公司,2007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域电讯或中域),是中国手机零售行业第一个“中国驰名商标”,首开行业形象代言先河,每年均投入巨资于中央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品牌宣传中域电讯。创业至今,于公益回馈方面,一直不遗余力,在扶贫、赈灾、环保等方面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并荣膺多项殊荣。2002年中域电讯以“攻城掠寨”的速度,走出广东,迈向全国,拉开了中国手机连锁扩张的盛大序幕;2004年中域电讯携手家乐福,强强联合打造独树一帜的“店中店”模式,到2006年,中域将合作伙伴扩大到易初莲花、好又多、百佳、乐购、大福源、沃尔玛等国际知名零售巨头,“店中店”模式迅速得到“复制”,并在全国范围进行推广。 那么,作为知名的连锁企业,中域电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怎么面对消费者的投诉的呢?

  针对此次事件中域电讯,2010年5月12日10时41分,记者针对众多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就以下问题书面采访了中域电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贵公司销售的产品为何会出现消费者投诉的情况中域电讯?对此有何解释?

  2、对购买了投诉产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域电讯,贵公司如何保障?

  3、未售出的投诉产品是否存在同样问题中域电讯,贵公司将采取什么措施?

  4、贵公司如何处理此次投诉事件中域电讯,将采取什么措施来重新树立广大消费者对贵公司产品的购买信心?

  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收到中域电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书面回复中域电讯。针对此事本刊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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