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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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无讼案例。 【解读】 本条规定的是,因劳动者的过失,在六种情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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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或者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北京仲裁委员会。 ˂img src="https://www.byxxw.com/zb_users/upload/2021-04-09/d503218eab16be940677278726cf3388.jpg" alt="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北京仲裁委员会?"˃ 1、首先,劳动者不能书写离职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因为,如果职工写了这样的申请,本案则由公司解除合同变成由劳动者自己解除合同了。如此,案件性质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