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
-
上海凯成动拆迁有限公司为何这样无法无天
我是上海市闸北区浙江北路居民,因建造“华侨城苏河湾项目”,由上海凯成动拆迁有限公司进行拆迁(当时声称是绿地开发),2013年5月9日上海凯成动拆迁有限公司与我签署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同时签署了《安置房预约单》协议,写清了安置房的地址、面积,并付清了330.3万全部房款,还支付了购置安置房的附加房款86.7万(拆迁公司规定,安置房子,每平方米动迁面积要缴付一万元房款)上海凯必吉。我付清了417万全部房款后还余98.8万。 过了二个多月又与我签署了内容相同的电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海凯必吉。 然后过了...
-
一个项目,投资人投一个亿,花了5万万,一年后项目盈利投资人回本,剩下5万万怎么办?
前提前提交待不清,谜底也必定是不固定的国奥投资开展有限公司。 既然有项目有投资国奥投资开展有限公司,那么毫无疑问牵扯到: 项目权力人和投资人在项目启动前签定的“投资协议”国奥投资开展有限公司,后续剩余的5万万若何分配,根据那个协议来就能够了 情况1、一年后已经盈利的项目没有完毕也就是说,项目标盈利以后还会持续盈利国奥投资开展有限公司。 那种情况又要参考之前说的“投资协议” 若是协议明白规定,一年到期后协议施行完毕,那么主动权优势在被投资方,能否继续签定新的合做协议、之后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