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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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四部门: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
全力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非寄宿制的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指导意见》具...
全力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非寄宿制的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指导意见》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