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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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县委原书记娄海因受贿、滥用职权被判刑12年
交汇点讯 12月18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娄海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娄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对其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2年5月至2022年2月,被告人娄海利用担任邳州市委常委、邳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丰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公司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居间介绍项目、违章建筑处罚、变...